桃江花村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大华村第八组,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投资1500万元,年加工竹笋300万斤。项目主体工程建有1000m2初加工车间1间、1200m2深加工车间1间、270m2冷库1间、300m2成品仓库1间,配套建设有锅炉房(2t/h生物质锅炉1台)、办公室等辅助设施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用工程。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废水必须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中旱地作物标准要求,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锅炉炉渣集中收集后作为肥料综合利用;不合格原料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