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30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32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太伟宜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3日对北京太伟宜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1号的建筑腻子生产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运行的三台布袋式除尘器未安装除尘布袋,且生产车间大门未密闭,属于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北京太伟宜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改正,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