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14:30分,国电大武口发电厂3、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胜利竣工,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标志着西北地区首家110MW在役燃煤火电机组脱硫工程技改项目成功投运,该工程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重点环保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削减10120吨二氧化硫的排放。
2003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鉴于大武口电厂距石嘴山市区较近,约2.5公里,属二氧化硫排放“两控区”,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保局文件要求和国家两控区污染物防治“十五”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石嘴山市工业污染治理计划要求,决定对该厂3、4号机组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工程建设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启智、党委、齐同生、全国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叶如棠、以及石嘴山市各级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的专家先后亲临现场进行视察,了解工程进展情况。马主席在视察期间要求相关部门在工程投运后,落实好相应的电价政策,对环保工程要给予大力的支持。
该厂脱硫工程于2005年11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中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工程总投资概算7400万元,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单位造价318元/千瓦,2006年11月1日投入生产试运行。工程由宁夏恒安监理公司监理,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采用循环半干法(NID)炉后烟气脱硫工艺,运行中每台炉从锅炉出来的烟气被均匀的分成两股,烟气在两条NID工艺线、两列布袋除尘器中被处理,布袋除尘器下部为输送终产物的船形灰斗和硫化槽。脱硫效率可达到95%,每年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2.66万吨全部运至小枣沟灰场以掩埋的方式存储,以便后续综合利用。
该厂实施烟气脱硫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将大大有利于国电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为集团公司在西北区域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环保基础,开创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役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先河,在全区工业环境治理上发挥了示范和典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