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拟征收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本公告公布后,由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川汇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川汇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